发布时间:2014-07-01 来源:bet5365网址多少 阅读次数:
南阳石化专业园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办法(试行)
第一条 南阳石化专业园区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园区办)是官庄工区管委会以管理和服务石化专业园区经济建设为主要职责的部门。石化专业园区规划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和企业必须服从园区办管理,所从事的生产、建设、审批和管理行为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条 园区办按照“科学管理、跟踪服务”的原则,对石化专业园区的规划、征地、拆迁、基建、资金、项目入驻等实行统一协调管理,为项目建设提供全程服务。
第三条 园区办初期任务是基础设施建设服务,项目落地服务,环境服务。工区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服务石化专业园区的建设,做到有序、高效、集约、节约。
第四条 严格项目入驻标准,石化专业园区项目入驻要严格依照以下标准:
第五条 项目建设要遵循以下程序:
第六条 规划建设要求:
第七条 施工监管。项目建设单位或招商单位必须按规划、建筑审批方案和施工图纸,招标确定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备案后施工,招标确定监理单位进行全程监理,施工过程中自觉接受规划、住建、安监、环保、消防、园区办、等相关执法部门的监管。对不按图纸施工或不按要求施工的,由园区办配合规划、住建、执法等职能部门,对企业一律停工纠正。设计方案、建筑方案确需变更的应及时重新报批。严禁无施工资质、无合格图纸、无质量安全监督、无施工许可证或无立项、无监理的项目施工。
第八条 建设履约管理。新上工业、仓储等项目用地内严禁建设各类住宅楼、商品房、门面房。其他建筑需沿路建设的应满足退界要求,并不得向道路一侧开门。招商单位应负责在招商引资合同中注明并告知投资方,招商单位应长期履行监管责任,企业若违约建设损失自负,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入驻石化专业园区的项目用地相关规定:
2、土地手续办理。国土部门负责为入驻项目申请土地指标、办理土地手续,项目建设单位或招商单位必须负责为项目办理土地证件提供所需相关手续。项目建设单位或招商单位要积极配合国土部门,按照指定的时间、程序建设,若不按时间和程序要求私自开工建设的,国土部门将以违法占地予以查处,并不再办理土地手续。
3、建设期限。土地交付项目建设单位后,主体工程三个月内必须开工建设,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下的项目,一年内建成投产;固定资产投资超1亿元以上的项目按合同约定建设周期。招商单位负责在项目建设期内每月25日前向园区办上报当月固定资产投资报表,以便园区办及时掌握入驻企业建设进展情况。
4、项目开工后未经批准终止建设连续满一年的按有关规定征收土地闲置费;一年以上不满两年的,由国土部门按土地出让金的20%征收土地闲置罚金;连续两年的,依法无偿收回其土地使用权。
5、在合同约定期限内,项目建设单位需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或厂房转让的,项目建设单位对土地的投资建设必须达到项目总投资的25%以上;转让行为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并经园区办审核,工区管委会同意,方可转让。同时,受让方只能按工业项目进行申请建设,且必须符合园区产业要求,否则将由国土部门依法责令交还土地,并予以处罚。
第十一条 严格固定资产投资评审。经工区管委会批准成立由园区办牵头,财金、产发、住建、规划等相关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或招商单位参加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评审工作组。项目建成投产后,由投资评审工作组对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进行评审。审核结果符合要求并经工区管委会专题会议通过后,兑现项目用地(招商)优惠政策,办理用地手续。对未达到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项目,按照招商合同收缴违约金,不符合投资强度,未达到容积率要求的项目,不享受优惠政策并予以处罚。
第十二条 建立企业退出机制。企业停产满一年的,由园区办通知企业限期复产,若企业超过期限仍未复产,工区管委会将对企业资产进行依法处置。若企业在建设生产过程中违反环保等法律法规,经限期整改后仍不符合环保标准的,按照《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石化专业园区内的企业要服从园区办的管理。企业应积极主动配合安监部门、环保部门和园区办做好企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三同时”工作。
第十四条 石化专业园区“七通两化”(道路、供电、供气、给排水、电话、宽带、电视、绿化、亮化)等公共部分的基础设施建设,由工区管委会统一部署,相关部门具体实施,园区办搞好环境协调服务。
第十五条 园区办按照优质高效服务的原则,为项目建设全程服务,积极配合政法部门严厉打击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强装强卸、强揽工程、垄断工料等不法行为;坚决制止职能部门对企业乱检查、乱摊派、乱评比、乱罚款、吃拿卡要等不利于企业发展的行为;相关职能部门确需入企检查的,一律报园区办汇总,由园区办报工区纪检部门审核,纪检部门报经工区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园区办带领相关部门入企检查,紧急事项例外(公安侦查、环保监察、食品药品检查、安全生产监管等)。入企检查单位在有充分法律法规依据的情况下应对违规企业依据规定的下限处罚”。
第十六条 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纳税人至上的观念,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为项目建设提供简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工区党政办和纪委监察室要加强对石化专业园区项目服务和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扰乱企业生产经营秩序、加重企业负担行为的,要依纪依法依规从严追究相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八条 本管理办法至颁布之日起试行,试用期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