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2-26 来源:bet5365网址多少 阅读次数:
宛官管〔2017〕21号
南阳市官庄工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南阳市官庄工区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2项制度和4个方案的
通 知
区直各部门、市直派驻工区各单位、各镇(街道):
《南阳市官庄工区水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制度》和《南阳市官庄工区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奖惩制度(试行)》2项制度,《南阳市官庄工区涧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2017-2019年)》、《南阳市官庄工区城区内河和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17-2019年)》、《南阳市官庄工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17-2019年)》、《南阳市官庄工区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应对工作实施方案》4个方案,已经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阳市官庄工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3月30日
南阳市官庄工区水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南阳市官庄工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我区水污染防治工作,防范水污染事故发生,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统一指挥、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分工合作、权责明晰、统筹协调”的工作原则。以水污染防治协调联动为主线,以统一监测体系、统一水量调配、统一信息共享为基础,以统一规范治理和统一环境监管为重点,以统一应急预警和统一联动执法为手段,以加强督导、定期会商、完善督查评估制度、加大政策支持、加强公众监督为保障,强化源头控制、水陆统筹,建立涧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联防联控“七统一”的工作制度,建立涧河流域跨区域的水污染防治、水质监测、应急响应、协同联动的联防联控机制。
二、重点任务
(一)统一监测体系。建立监测管理体系。区城乡管理和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建立跨界断面的水环境质量监测管理体系,加强出境水质和重点污染源日常监测,实行按月监测评估,按季度预警通报;加强与跨界县(区)环保部门的沟通协调,实现水质同步监测,严密监控河流跨界断面的水质和水量,分清上下游、左右岸的治污责任。区城乡管理和环境保护局会同区农办负责共同制定辖区涧河流域统一监测方法,统筹水质监测点位和水文监测站点的位置设置,实现环保和水利部门水环境质量监测体系的统筹衔接;时刻关注我区与其它县(区)界河流水质情况。
加强常规性和应急性监测。区城乡管理和环境保护局负责完善统一全区常规性和应急性水质监测制度;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加快实施南阳化工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和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建设。
(二)统一水量调配。努力改善水环境流量。由区农办负责,各镇(街道)配合,加大涧河流域内水利工程建设力度,着力改善涧河的水环境流量。
统筹水量调度。区农办负责研究制定主要河流闸坝联合调度相关办法,加强调度管理,合理安排闸坝下泄水量和泄流时间。
(三)统一信息共享。构建涧河流域水环境信息共享平台。区城乡管理和环境保护局和农办会同各镇(街道)制定水环境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官庄工区水环境管理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水质监测信息、污染源监管信息、水文水资源信息、水污染事故信息、水污染治理技术信息、相关政策信息等跨界多部门信息互通共享。
(四)统一规范治理。统筹区域污染治理。由区区城乡管理和环境保护局牵头,区产发局、市住建委官庄工区办事处合制定区域印染、造纸、焦化、氮肥、农副食品加工、中药材加工、有色金属、原料药制造、电镀等重点污染行业水污染治理方案,各镇(街道)以《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宛政﹝2016﹞27号)、《中共南阳市官庄工区工委 南阳市官庄工区管委关于加强水污染防治实施五水共治的意见》(宛官文〔2016〕46号)为统领,逐步完成辖区内重污染企业改造退出方案;由区产发局负责,区城乡管理和环境保护局配合,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结合水质改善要求及产业发展情况,组织制定我区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并负责督促实施,确保从源头上控制水环境污染风险;区农办负责指导各镇(街道)科学合理的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范围,加大对畜禽养殖污染的治理力度。
深化跨界涧河环境整治。区城乡管理和环境保护局会同区农办、市住建委官庄工区办事处,指导、督促各镇(街道)贯彻落实“上下游联动治污”原则,加强对跨界河流的污染综合整治力度,对主要污染河段实施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恢复、生态补水等措施,确保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五)统一环境监管。加强污染源排放监管。区城乡管理和环境保护局要严格执行水污染排放标准和环境准入门槛,加大对公共污水处理系统、工业企业以及畜禽养殖等污染源的污染排放监管力度,确保污染源全面稳定达标排放,全面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
组织建设项目环评会商。区城乡管理和环境保护局组织建立环评会商制度,对可能造成跨界河流水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用水、排水等规划项目实施环评会商,加强跨界河流相邻地区之间的规划项目环评审批、实施等方面的信息通报。
(六)统一应急预警。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区城乡管理和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各镇(街道)制定水污染应急预案,明确预警预报程序、应急处置和保障体系。加强应急管理培训和学习交流,开展水污染防控应急演练,提高对跨界突发事件处置能力与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加强预警体系构建。由区城乡管理和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各镇(街道)配合,建立健全水污染监测预警体系,按月监测评估,按季度预警通报。特殊敏感时段,涧河上下游环保部门共商监测方案,明确监测频次、时间和项目,对辖区内重点污染源、环境质量监控和水文变化等情况,及时预警。建立我区综合应急指挥体系,确保出现突发水污染事件时能在第一时间开展应急处置。
完善跨界水污染事故处理程序。由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各镇(街道)配合,建立流域跨界水污染事故联合检查、联合处理、联合督察督办机制。上游镇(街道)环保部门要及时向下游镇(街道)环保部门通报水污染应急事件,并告知下游镇(街道)做好预防。跨界水污染纠纷发生后,依法由相关镇(街道)共同协调处理。经协商确实无法达成共识的,由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
(七)统一联动执法。推进联合执法。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区城乡管理和环境保护局、市公安局官庄工区分局、区农办、区产发局、市住建委官庄工区办事处等部门配合,共同推动对突出水污染问题的联合执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责强责。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水污染治理情况,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安排部署重要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涧河流域水环境现场监督检查,对因“懒政、怠政”行为造成的环境污染事故,要从严处理,问责到位;对严重环境违法行为要挂牌督办,从重处罚。
(二)联防联控,合力攻坚。各镇(街道)是辖区河流水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任务,统筹指挥辖区内各部门协同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并与其他镇(街道)协调开展跨界河流水污染防治工作,强化对联防联控各项工作的落实。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各(街道)水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
(三)完善政策,加大投入。要加大对水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工作的支持力度,研究制定有利于涧河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的产业调整、基础建设、水污染防治等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解决突出的水环境、水资源和水生态问题,不断加大对涧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财政投入。
(四)公众参与,接受监督。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水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动员和邀请公众参与重要的环保执法行动和重大跨界水污染事件调查,定期公布区域水环境质量状况和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限期办理群众举报投诉的环境问题,一经查实,可给予举报人奖励,同时通过公开听证、网络征集等形式,充分听取公众对水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方面重大决策和建设项目的意见。
南阳市官庄工区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奖惩制度
(试 行)
为严格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水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坚决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改善我区水环境质量,根据《南阳市官庄工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考核奖惩制度。
一、考核对象
各镇(街道)、区直相关部门和市直派驻工区相关单位
二、考核内容
(一)各镇(街道)考核内容
考核指标包括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工作组织开展情况三个方面。
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包括:地表水环境质量目标和辖区黑臭水体整治目标完成情况,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情况。
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包括:工业污染防治、城镇污水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水资源节约保护、水生态环境保护、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流域治理、环境执法监管、水污染防治资金投入、水污染防治工作长效机制、各方责任及公众参与等12项指标。
工作组织开展情况包括: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的安排部署,工作方案的制定,工作机构、工作制度的建立,河长制落实及工作完成等情况。
(二)区直相关部门、市直派驻工区相关单位考核内容
区直相关部门、市直派驻工区相关单位考核指标包括:组织领导、工作部署、完善机制、制定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监督管理、督导检查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内容。
三、考核办法
考核采用评分法,各镇(街道)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工作组织开展情况满分均为100分。考核总分值为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分值的50%、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分值的30%和工作开展情况的20%之和。考核总分值在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80—90分(含80分)为良好,60—80分(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区直相关部门、市直派驻工区相关单位年度考核实行百分制,组织领导、工作部署、完善机制、制定方案情况为30分,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监督管理、督导检查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为70分。考核结果按评分值排名,前三位的区直相关部门、市直派驻工区相关单位为先进单位,其他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为合格单位,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为不合格单位。
各镇(街道)、区直相关部门、市直派驻工区相关单位,要按照考核要求,建立工作台账,对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并于每年7月1日和12月20日前将半年、年度自查报告报送至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工作在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有关成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核结果于当年7月底和次年1月31日前报区管委会。
遇重大自然灾害(如干旱、洪涝、地震等)或重大工程建设、调度等,对上下游、左右岸水环境质量指标产生重大影响以及其他重大特殊情况的,可结合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评估结果,综合考虑后最终确定年度考核结果。
具体考核细则另行制定。
四、奖惩办法
(一)建立预警、约谈和问责制度。对各级各有关部门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进展情况实行一月一排名,一月一通报,一季度一总结,半年一公布,一年度一考核。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对各镇(街道)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组织开展情况进行排名,对排名后的镇(街道)进行预警通报;对年度内累计三次排名靠后的镇(街道)进行公开约谈;对年度内累计六次排名靠后的镇(街道)及水环境污染严重、水环境质量持续恶化的镇(街道),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追究当地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主要责任人及其他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镇(街道),由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组织人社局、区监察分局等部门,约谈相关镇(街道)主要领导及其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并据实进行追责问责,同时暂停该地新增排放重点水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民生项目与节能减排项目除外)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区直相关部门、市直派驻工区相关单位,由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组织人社局、区监察分局等部门,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据实进行追责问责。
(二)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经区管委会审定后向社会公开,并转交区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被考核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在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及个人,区管委会将进行表彰和奖励。
附表:1、各镇(街道)考核指标
2、区直相关部门、市直派驻工区相关单位考核指标
南阳市官庄工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南阳市官庄工区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2项制度和4个方案的 通 知